国管局: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由中再生承担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国管局)日前印发《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资产处置进场交易、资产调剂和废弃电子产品处置等项工作的要求。

    《通知》明确要求,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由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中再生公司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废弃电子产品统一收取、运送和处理,保证处置过程的安全、环保。各部门、各单位已达到报废年限没有使用价值的,以及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损坏严重且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很高的废弃电子产品,统一交由中再生公司回收处理。至此,中再生正式成为国管局确定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单位,将依据国管局《通知》精神,全力做好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

    这一突破性的进展,将使中再生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业务获得重要而直接的上游资源支持,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也将进一步得以巩固。作为具有极大潜力的优质产业和公司重点发展的高附加值业务,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一直是中再生投入的重点方向之一。近年来,中再生在山东临沂先后投资建立了大型的废旧家电回收市场和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在实现规范化、全方位的回收市场运营服务的同时,也形成了大规模的废旧电子产品专业处理能力。